2021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同时全面扎实做好“两节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,辽阳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就“两节”期间严守廉洁纪律,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要求重申如下。
严明纪律,做到令行禁止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“两节”期间,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;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;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、互相走访、送礼、宴请,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、高消费、健身和娱乐等活动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、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、吃喝玩乐等活动;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,或违规向下属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,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,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放;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。
因疫情防控需要,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,严格做好大型会议活动防疫工作,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、联欢、聚餐、培训等活动;减少不必要的出行,避免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。不得组织、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。
主动担当,落实主体责任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抓紧抓好“两节”期间廉洁纪律工作。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,特别要加强对重点行业、重点单位、重点岗位和“一把手”的监督检查,尤其是在节前敏感时段,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密度和频次。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各种廉政教育手段和方式,警醒党员干部遵规守纪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强化震慑,严查顶风违纪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持续加大整治“四风”力度,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,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置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“四风”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,将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即查、露头就打,形成有力震慑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并公开曝光,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从严信号,让清廉度“两节”成为一种习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