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立足“监督的再监督”职能定位,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,聚焦政策落实、项目落地、窗口服务、损害亲清政商关系等突出问题,找准“病灶”、祛除“病根”,精准施策,以有力监督护航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聚焦解决突出问题,扫清优化营商环境“绊脚石”。坚持问题导向,采取自己找、督查看、调研查、群众提等方式,着力发现和解决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。聚焦任务落实,采取明察暗访方式,对各部门工作开展督查检查6次,发现思想重视程度不高、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、干部作风纪律不严不实等问题26个,有的放矢督促整改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。聚焦企业发展难题,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专题调研,梳理企业用地报批环节多、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、行业部门并联审批程度不高、项目环评质效低等问题,全面剖析问题成因,归口交办行业部门整改并跟踪整改成效,推动县自然资源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生态环境局等11个涉企部门制定行业整改提升工作方案4个,落实涉企改革措施及支持政策32项。聚焦群众反映人才引进、教育质量、出行困难及政策落实等问题,督促部门对照认领,坚持统筹推进,分领域落实化解,全力清除营商环境优化升级道路上的“绊脚石”。
健全完善制度机制,制定优化营商环境“硬措施”。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点,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工作机制。深入落实市委《关于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指导意见》及市纪委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》,结合县域实际细化责任目标、明确纪律红线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服务企业“亲”而有度、“清”而有为。研究制定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纪法监督保障的十项措施》,强化执纪监察,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督促惠企政策直达快享。从严整治公职人员插手市场经济等作风和腐败问题。开展金融领域、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,建立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“污点”记录惩戒制度,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制定《纪检监察机关对容错纠错问题调查认定及审核处理工作办法》,加大容错纠错力度,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。
强化为民服务理念,提升群众“满意度”。广泛践行为民服务理念,以暖民心、解民忧的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幸福感、获得感。及时回应民众诉求,在全县各级各部门设立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和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,对窗口服务质效不高、肆意破坏营商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进行了严查快结,取得良好社会反响。县纪委监委畅通信、访、网、电“四位一体”举报受理渠道,与县人社、发改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和问题移送协作机制。对群众举报、巡视巡察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,优先处置、限期办结,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,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扫清发展“路障”。
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,均以书面形式反馈,提出整改督办要求,督促被督查单位限时整改。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持续发力跟进监督、靠前监督,坚决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,加大查处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,为全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