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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担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推动整改责任落实
发布时间: 2023/5/23 13:07:30 来源: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

 
       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日常监督职能,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信息,主动担起整改监督责任,明确整改要求,压实整改主体责任,推动整改责任落实。

       4月初,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传达《严肃整治公款旅游等“四风”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组织被巡查单位相关负责人集中学习,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要走在前、作表率,以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纠治“四风”,深入排查整治。被巡查单位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、制发贯彻落实《整治“四风”工作方案》、围绕关键岗位开展谈话等方式落实文件精神,层层夯实作风建设。

       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,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两家被巡察单位会议,同领导班子一同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,并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问题台账,动态管理,对账消号,及时更新,系统跟进。

       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,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责任,跟进所有整改内容,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规则制度,堵塞漏洞,补齐短板,不能做甩手掌柜的,对于整改不力,推诿扯皮,做表面文章的,一经发现,纪检监察机关将第一时间严肃问责。要求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,该谁整改就谁整改,使整改工作加快落实。同时,要求被巡察整改单位党组按时限时整改,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基调,能立行立改的,马上改;能在限时期限内整改的,坚决整改;在限时期限内整改不完,或者需要长期整改的,按照上级要求,写出问题落实实际情况,报市委巡查办。

       巡视整改是“四个意识”的试金石,是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有力抓手。督促整改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,特别是企业、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作为十四纪检监察组的主要监督重点,举一反三,以点带面,突出重点,突出整改常态化长效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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